殊音的个人空间

信息量3001

青岛女孩照片被陌生人盗用骗取网友钱财,维权却遇尴尬2022/5/10 9:42:35

一个漂亮的青岛女孩,自己发在网络空间里的照片被在上海的一个陌生人冒用。更令她不安的是,对方用这些照片包装出来的形象,在网上诈骗网友钱财。
今年央视3·15晚会,曝光了毫无底线的网上乱象,让不少网友认识到“抠脚大汉”冒充美女吸引眼球,赚取流量和金钱,甚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猫腻。青岛女孩小美(化名)没想到自己也被卷入了类似事情,她和冒用者交涉不成,找警方报案也未果。
发现照片被盗用
举报封号未除根
最早发现小美照片被盗用的,是她原来的一个同事。2021年7月份,小美在上海的前同事给她发来了一个截图,问是不是小美的抖音号。小美发现,这个抖音号用的照片内容都是自己的照片,“当时‘她’的抖音号关联了一个微信号,我加上那个微信号之后发现,也是拿我的照片做的头像。其朋友圈从2018年年底、2019年年初就开始盗用我的照片了。”
开始的时候小美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,以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盗取自己的照片用于吸粉。当时小美把涉事账号挂到了微博上,并做了不是本人的说明。
但是,小美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。2021年7月12日,有人在微博私信小美,称有人用她的名义说没有钱吃饭了向他借钱。小美惊呆了。“这明明就是打着我的旗号,拿着我的照片,来冒充我啊!你偷我照片可以,但是你不能骗人啊!”
为了不再让别人冒充自己的身份网恋和骗钱,小美当即决定举报这个骗子。“谁知这个骗子把我的抖音号拉黑了,我就拜托朋友帮我向抖音官方进行了举报,之后,这个账号被封停了,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。”
一个月之后,又有朋友跟小美说在抖音刷到了她,然后再次把那个被封账号的截图发了过来。小美一看,还是那个抖音号,从时间来看,应该是只封了一个月。“当时举报的时候我提供了身份证,‘她’怎么能把这个号申请回来?”在这之后,小美又发动朋友去举报这个账号,但是可能因为举报人数不够多,这个账号一直没有再被封。
盗用者或为男性
去报警却遇尴尬
记者查看这个抖音账号资料,这段时间以来,其显示的一个电话号码改成了一个9位数的QQ号,微信也换了名字,但看朋友圈的内容,还是一个号。2022年4月小美发现,该抖音账号也改了,但一直到现在还在发小美的照片。
记者看到,此账号的归属地是上海;留的一个可以添加微信的手机号码,百度显示是上海移动号码。通过微信账号的朋友圈定位,也都是显示上海的位置。通过QQ号查询内容记者发现,这个账号很久都没有发布动态了。虽然账号主体显示性别是女性,这个账号的主人应该是男性。因为其在2012年8月16日发表过“下辈子当女孩吧,当女孩比男孩爽。”
这点与小美的分析相同,通过给微信账号转账可以发现,对方的真实姓名应该是叫“××凯”,比较像男性的名字。在小美的微博留言当中,记者也发现有人说加过那个账号的好友并发了红包。
因为在微博上私信小美的人已经有几个了,小美非常担心,要是对方继续冒充自己去骗钱,上当的人多了,金额大了,自己会不会受到牵连?所以小美选择了去报案。
但是此次报案并不顺利,警方给小美的答复是,必须是被骗了钱的人去当地最近的那个派出所报案才可以。如果小美被骗了是可以报案的,但是对方没有骗小美的钱,只是盗用小美照片的话,小美就没有办法报案。
小美联系过被骗钱了的网友,跟他们沟通报案事宜,“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几百块钱去报案,我是真没辙了。”
据小美说,当时去报案的时候,警方建议她去起诉肖像权受侵犯的问题,但是也说维权会比较难。警方说,这些照片都是小美发在公开场合的,因为对方没有很明确地说其就是小美,如果去起诉肖像权受侵犯的话,也不一定能赢,而且很可能起诉不了。
维权未果遭挑衅
听听律师咋支招
因为对方微信是手机号,小美的朋友就打电话过去。对方接了电话,是一男性。小美朋友问他,为什么要用别人照片,对方直接就让这个女生不要管闲事儿,并说了一些威胁的话。
小美告诉记者,她认为这个男人和自己是不认识的。因为他发的抖音照片都是从小美发的微博盗取的,现在把她逼得发照片都得手写上“水印”两个字。
而在今年4月份,这个男人还在微博上用小号找到了小美进行挑衅。大体意思就是“我就是用你照片了,我又没有骗你的钱,用你照片怎么了?关你什么事?”
前互联网巨头平台的工作人员于先生告诉记者:“虽然平台在注册时有实名认证机制,但是平台在后期很难监管是否是本人在使用账号。如果有人冒用他人照片或视频,在没有使用侮辱性或者负面的言辞,也没有用户投诉的话,平台并不能准确认定存在侵权行为。”他还表示,小美可以通过侵权举报的方式向平台进行维权。“一般情况之下,平台不会人工干预用户使用,在发生违法犯罪的情况下,则另当别论。如果事情像小美所说,那么账号的使用者是违反了《民法典》中肖像权的相关规定,她可以一方面通过持续举报来维权,也可以将相关证据提供给平台,请平台协助处理。”
山东柏海律师事务所的陈晓泉律师表示,小美遇到的这个问题,从多个角度分析,可能会涉及到民事甚至刑事方面的多个法律问题。最直接的是照片盗用者侵犯了小美的肖像权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中对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同时民法典还对肖像合理使用的五种行为进行了规定。结合本案,盗用者的行为显然不属于肖像合理使用的范畴,侵犯了小美的肖像权。此外,照片盗用者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多人受骗,给小美的名誉也造成了影响,涉嫌侵犯了小美的名誉权,如果照片盗用者的行骗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,还可能涉嫌诈骗罪。
陈律师建议小美,可以暂停微博个人照片的更新或进行相关设置,或采取添加水印等手段,主动预防,同时可以发布澄清说明,并继续向网络发布平台投诉,如果网络发布平台不采取相关措施,那么其应该对小美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。如果起诉,小美可以要求相关责任方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等。如果照片盗用者的行骗金额达到刑事立案的法定标准,小美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害者,向公安机关报案,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,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,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,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。
网站地图 - 手机版 - 留言反馈
个人空间相关信息由系统索引库每60分钟定时更新同步,非实时数据显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