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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谷田公司违法采矿,非法得利三个亿遭举报2011/4/14 9:52:54

攀枝花谷田公司违法采矿,非法得利三个亿遭举报 发表于 2011-4-13 21:13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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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举报四川省攀枝花市谷田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:谷田公司)超层越界、超量违法采矿已有五年,这几年谷田公司非法开采铁矿石700多万吨,价值近5个亿,非法获利近3亿元。在违法采矿生产销售中,采用收取现金不记账的交易方式,偷逃税额巨大,2005年11月至2010年9月6日,谷田公司在违法采矿期间,还获得了许多职能部门的部分官员的支持,甚至针对举报内容进行掩饰,特别是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和攀枝花市东区国土资源局。谷田公司违法采矿现场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仅一江之隔,多数局领导办公室都能清晰看见谷田公司违法采矿现场,这几年,我们坚持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、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部门举报,以及向省厅领导、市领导邓浙林局长等局领导打电话、发短信,举报谷田公司违法采矿,他们都说没有看见采矿;要么就说调查后答复;要么说已罚款进行了处理。2010年8月26日,我们再次向邓浙林局长举报谷田公司违法采矿,邓局长却说:“谷田公司的矿山是市委、市ZF同意整合的矿山,只是没有办到整合的采矿证,现开采量这么大了,不能说停就停。”既然没有采矿许可证,凭什么采矿?鉴于这种对侵害国家利益视而不见的领导行为,我们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,公开真相。

  一、谷田公司的采矿权证:

  谷田公司于2005年7月通过资料作假的方式从省国土资源厅获得马坎矿区三个采矿权证:徐家沟铁矿、徐家沟铁矿吃水沟分矿和徐家沟铁矿硫磺沟分矿,每个采矿证年核准开采量为3万吨。(吃水沟分矿和硫磺沟分矿因属于铁路压覆和铁路隧道上,根本不能采矿。)实际上,谷田公司从2005年11月至2010年9月6日,只有徐家沟铁矿一个采矿权证,年采量只有3万吨,2010年4月到期后(见采矿证复印件),省国土资源厅延续到2010年10月。

  二、谷田公司这几年的实际采矿量:

  我们在2006年8月发现谷田公司超界、超量采矿后,向省国土资源厅和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举报, 2007年4月11日攀市国土资源局向我们回复(见附件:《攀国土资函【2007】95号文件》称正在调查,已要求其停止采矿,但在《攀国土资函【2007】87号文件》中,认定谷田公司2006年采原矿3.1838万吨,2007年1—5月采原矿1.8049万吨,全部由谷田公司选矿厂自用矿,并已经在 2006年9月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.2万元)。

  在这几年中,谷田公司多次向有关部门打报告,称其所在矿区有地质灾害,并得到了有关部门要求其整治的复函,他们就以此为借口,加大力度盗采国家资源,五年了,他们是在采矿还是在做防护工程,现场一看,不就一清二楚吗!我们不断向相关部门举报,在2010年9月,市国土资源局再次要求谷田公司上缴了资源费和罚款共计190多万元,他们的这种处理方式是避重就轻,明显的弄虚作假,包庇纵容,有没有钱权交易,只有你们执法部门才能调查清楚,但众多官员入股该公司,就说不清楚。

  谷田公司选矿厂从2005年3月份开始生产,到2005年5月10日前生产铁精矿1.2万吨,这期间的所有原矿都是从外面采购的,主要是攀枝花盐边龙蟒等矿山采购的矿石,从2005年10月以后,选矿厂所使用的铁矿石原矿都来自徐家沟铁矿。

  谷田公司选矿厂一期铁精矿的生产能力是15万吨,2005年5月—2005年12月,铁精矿累计生产量约5万吨,(选矿比为1:3,)所需原矿量为15万吨,除向周边企业采购了不到5万吨的原矿外,其余10万吨原矿来自徐家沟铁矿。

  2006年1—12月,谷田公司生产铁精矿13万吨,

  所需原矿近40万吨,全部来自徐家沟铁矿。

  2007年1—7月,谷田公司生产铁精矿7.5万吨,

  所需原矿近22万吨。

  2007年7月,谷田公司选矿厂二期工程建设完成,2007年8—12月生产铁精矿23万吨,

  所需原矿量为69万吨。

  2008年1—12月,谷田公司生产铁精矿37.5万吨,

  所需原矿量112万吨。

  2009年1—12月,谷田公司生产铁精矿38万吨,

  所需原矿量112万吨。

  2010年1—8月,谷田公司生产铁精矿25万吨,

  所需原矿量75万吨。

  从2005年6月至2010年8月30日,谷田公司选矿厂使用徐家沟铁矿的矿石就达到440万吨。

  谷田公司从2006年1月起到2010年8月30日止累计向银江选矿厂销售矿石140万吨。

  谷田公司从2006年1月起到2010年8月30日止还累计向攀钢钛白路旁及周围的多家选矿厂(如华泰、泰亨等)销售矿石120万吨。

  谷田公司采矿承包人王卫国于2008年在前进乡自己建了一个铁精矿生产厂,年产量15万吨,铁矿石全部来自徐家沟铁矿,累计生产铁精矿20万吨,使用原矿75万吨。

  谷田公司还向矿山周边的个人销售铁矿石(如矿山所在地的刘村长),他们以拉排土矿的名义向个人销售,这个数量无法计算,涉及总量在50万吨以上。

  谷田公司从2005年10月—2010年8月30日止,累计从徐家沟铁矿违法采矿共计775万吨(不计算销售给个人的矿)。

  违法采矿现场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仅一江之隔,多数局领导办公室都能清晰看见谷田公司违法采矿现场,一个年核准采矿只有3万吨的矿山,在长达五年的举报中安然采矿高达700多万吨,非法获利近3亿元,这种官商勾结,让人匪夷所思。

  我们一起来为社会公平、公正呐喊!为保护国家利益与不法分子作斗争!

  张明德

  联系电话:135412263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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