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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1755     * 贴子主题:【即墨图书馆“昧”书系列之二】即墨图书馆“扣留”读者书籍有了最新结果…

靓妹:桂花酒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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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:2025/1/25 14:54:20
[size=4]昨日,《即墨图书馆成了睁眼说瞎话的地方?》刊发后,引起读者的强烈反响,律师界的朋友称如果有证据支持法院起诉,有网友则留言道“政府部门才是说理的地方”、“投诉管用”……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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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4]针对此事,已经关系“带徒”的性质,女工作人员“简单粗暴”的工作态度,无疑会传递给男实习生一个错误导向,像“白痴”一样的读者很好“欺骗”,无需真实的工作态度可以搞定一切,在此,笔者奉劝女工作人员,到图书馆借阅图书的读者,都是识字读书的人,绝对不是“白痴”,只所以没有与女工作人员“辩理”就离开了图书馆3楼,是因为图书馆已经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了!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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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4]事后,笔者进行了反映,即墨图书馆的负责人发来微信称:读者您好,我们已联系到借阅该书的原读者,原读者于2018年找不到该书来馆做了丢失赔偿,该书作了丢失处理在系统内已无外借记录。[/size]
[size=4]在您还书过程中,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查找原因,未做出恰当处理,给您造成困扰,我很抱歉。后面我们加强培训学习,提高服务读者能力。希望您能继续走进图书馆,利用图书馆。[/size]
[size=4]这样对该书有两种处理方式:一是您如果想留下这本书,就给您送去或您来馆把书拿回去。二是如果您原意这本书在图书馆继续流通,我们将把该书重做处理,并把赔款还给原读者。[/size]
[size=4]面对即墨图书馆负责人的微信,笔者不仅要问,有渠道的读者反映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的简单粗暴,将读者的书籍“昧下”,如果没有渠道反映问题的读者,岂不成了“冤大头”?[/size]
[size=4]但愿,男实习生不要效仿女工作人员的这种“简单粗暴”的工作态度,即墨图书馆作为窗口单位,因女工作人员的“劣迹”给图书馆的“抹”黑,让读者不再信任这样的窗口单位,该做出什么样的处理结果呢?(图/文 马立瑜)【敬请关注下期《即墨图书馆患“眼疾”  谁来主刀清除掉多余的“赘肉”?》】[/size]
[size=4]此前:[/size]
[size=4][b]即墨图书馆成了睁眼说瞎话的地方?[/b][/size] [size=4]近日,笔者在临近年关整理书架的时候发现一本书盖有“即墨图书馆”的书籍,笔者至今与图书馆有两年多的时间没有“打交道”了,记忆模糊是否是借阅的图书,但想到做人要“诚信”,就想到既然是图书馆的书就要还回去。[/size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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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4][size=4]昨天下午[/size][size=4]1:30[/size][size=4]左右,智能还书机机器没有显示借阅图书,说明张银桥编着的《中医入门级》(具体名字忘记,下称《中医入门》)并不是笔者借阅的书籍!在图书馆男实习生的多次操作下,则无此书籍的任何记录。“我也许是从其他渠道获得的……”笔者试图离开这个“是非之地”。[/size][/size]
[size=4]笔者欲走之时,过来一名上了岁数的女工作人员,在弄清事情原委后,挤眉弄眼和男孩说在机器上还书成功,并称《中医入门级》是他们的,证据是盖有印章,(图书管理不善及新旧馆处理书籍,都有可能导致盖有印章的书籍流入寻常百姓家)笔者绝对带不走这本书,我的书被“讹”下……[/size]
[size=4]图书馆竟睁眼说瞎话![/size]
[size=4][size=4]笔者一气之下,将借书证取消,但在取消的时候,电脑清楚的显示[/size][size=4]3[/size][size=4]本图书的“超时”收取了过期图书的费用,过期的书籍不包括这本《中医入门》,我的图书显然被图书馆昧下。[/size][/size]
[size=4]难道,即墨图书馆管理如此混乱,服务读者的场所沦为不是说理的地方了!?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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